企业如何防范用工风险
7月11日,由新法治报社与省律师协会联合开展的第804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携手省法律援助中心、省法律援助中心民革省委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江西财经大学校友会走进用友南昌产业园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座谈会。 座谈会上,公益律师和江西用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用友江西区)等企业进行了交流。针对企业发展遇到的人员、公司、合同等问题,公益律师进行了专业解答。
座谈会现场 面对面指导签合同 “江西省法律援助中心民革省委会法律援助工作站”于今年6月28日挂牌,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利用民革省委会的法律援助资源,发挥党派优势,积极调动法律界的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江西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郭伟诚介绍,此次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座谈会,旨在为企业精准提供法律服务,有效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帮助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依法管理水平。 “用友江西区是一家软件公司,在软件技术开发合同签订过程中,经常出现开发费用支付、委托开发任务、后期维护责任等内容约定不够明确合理的问题,客户的诉求常常在变化,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造成很大的沟通障碍。虽然我们公司有统一的格式合同,但乙方经常会要求修改,软件服务企业该如何依法依规签订合同以保护企业的利益?”座谈会一开始,用友江西区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舒宇就抛出了咨询问题。 对此,公益律师结合合同签订的各个阶段进行了深入分析。 “建议将客户征求各个部门的软件开发需求作为附件附在合同后面,因为每个人对软件能用、好用的判断标准是有差别的,将征求意见附在合同后其实是将需求具体化,避免后续发生纠纷。” “建议业务经理在和客户沟通时一定要留痕。” “软件交付、维修等一定要留存证据。” “公益律师的建议非常实用,可操作性强,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用友江西区资源中心总经理陈琨鹏一边记录一边就存在的疑问和公益律师沟通。 在软件开发行业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包括知识产权侵权、合同纠纷、隐私泄露等。江西纳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玲玲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所开发软件的需求,包括功能需求、界面需求等,一般要把需求说明书作为附件;二是合同要约定软件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使用权、复制权、修改权、发表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输权、翻译权、许可权、转让权及其他从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等,分别属于哪方;三是开发完成后的售后服务包括哪些内容要做明确约定,以防后期产生纠纷。比如培训、缺陷修复、系统备份和恢复、升级等。 防范用工管理风险 企业用工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一环,随着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对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能力也提出新的要求。座谈会上,劳动用工方面也是企业咨询较多的问题。 “员工不适应工作岗位,我们想调整,需要什么流程吗?”“企业在外地开设了分公司,可以直接调整员工去外地分公司上班吗?”……针对调整员工用工地点和工作岗位存在哪些风险,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建勇说:“员工不同意变更工作地点或岗位,不去新的工作地点或岗位工作,一是影响企业整体工作安排,二是如果企业以员工旷工为由予以解聘,员工则主张企业在未与其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变更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或岗位,损害了劳动者权益。员工若以此为由主张企业解聘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可能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陈建勇建议,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且工作地点的区域范围尽可能大,比如约定某省甚至全国,还应明确企业有权将员工派往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区域内的不同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与此同时,公司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作岗位职责、调岗的条件及岗位调整后的薪酬标准。 李某入职甲公司,担任销售经理,负责产品推广工作。2022年12月3日,甲公司以李某在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29日期间,李某有10天未按员工手册的规定到公司打卡。甲公司以李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通知李某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李某认为,甲公司并未向其告知过员工手册内容,销售经理的职务决定了其不可能每天到公司打卡,而且在其之前并未每天到公司打卡的情况下,甲公司一直按全勤向其发放工资。李某认为甲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甲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甲公司是否可以员工手册为依据处罚李某?”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万勇认为,如果甲公司不能举证证明其事先将员工手册的内容对李某进行过告知,那么员工手册就不能作为甲公司处罚李某的依据。 劳动者不仅要受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束,而且要遵守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那么,怎样的规章制度才能对劳动者产生法律约束力,成为劳动争议时的处理依据?万勇建议,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劳动人事政策的规定。同时,规章制度的内容也不能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况。若规章制度已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并且劳动者不持异议,还应采取如下方法留痕,比如在员工入职、培训、考试、开会或者其他环节,将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或其他制度)交给所有劳动者签字确认,或者发送至劳动合同中预留的员工电子邮箱、微信号、钉钉号等,并经劳动者确认,将所有劳动者回复的电子数据保留存档。 详解新公司法亮点 新公司法于7月1日起实施,对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职责和运作方式均进行了调整,以符合现代公司治理的要求;对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等方面的规定也进行了修改。公司如何适应新公司法的规定?座谈会上,公益律师还重点解读了新公司法的亮点。 “公司已成立多年,是否受‘五年缴足’新规的影响?”上海市海华永泰(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毅介绍,“五年缴足”的规定既适用于新公司法施行后设立的公司,也适用于新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新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存量公司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过渡期内将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以内,203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出资即符合新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认缴出资期限不足五年的,不需要调整出资期限。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规定》明确可以在2027年6月30日前缴足认购股份的股款。 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李毅介绍,根据新公司法,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如何向公司缴足认缴出资额?李毅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如将房产过户到公司名下、将商标权过户到公司名下等。股份有限公司在办理注册前,发起人应当缴足所认购的股款。 咨询实录 企业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王女士:企业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平婕:若企业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首要的风险就是自劳动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须向劳动者赔偿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起至实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止的工资,最多要赔偿11个月的工资,最少也要赔偿1个月的工资。其次,自劳动者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后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最后,会造成用工管理的混乱。 签抵押合同不办抵押登记有风险 江先生:签订抵押合同后未办抵押登记会有什么后果? 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万勇:以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的,实践中因未办理登记而引起的纠纷较多,建议在签署抵押合同的同时或签约后立即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以房地产抵押仅有抵押合同而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将不会被法院判决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建议在抵押合同中就拖延、拒绝协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情形签订违约条款,或者约定转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保管好履行合同的证据 王先生:如何搜集、保存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建勇: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是己方记账、双方结算的凭证乃至今后发生纠纷时可提供的证据,不注意保存证据资料会有纠纷败诉的风险,建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对主要履约行为进行双方书面确认,并妥善保管证明自己履行了义务的资料,如转账凭证、收货单等,避免在诉讼中出现“口说无凭”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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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江西政法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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