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解纷朋友圈诉源治理添动能
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的“神经末梢”,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要在工作中用好用足解纷资源,激发诉源治理潜能,努力把各类纠纷化解在成讼之前。
近日,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庭推动做实律师调解工作,完善律师参与诉前、诉讼调解机制,依法支持律师在代理诉讼案件过程中促调、促和工作,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一天内高效化解。
被告刘某某、张某于2016年6月与楚雄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在支付购房首付款后,因自有资金不足,便向某银行申请三十二万元购房贷款。借款一段时间内,被告均能按期足额还款,后因多种因素影响,被告生意经营困难,导致从2023年9月起,出现还款逾期的情况,原告某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欲诉至法院。
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前来咨询立案事项,高新区人民法庭法官在听取银行代理律师的咨询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如果能在诉前化解案件,既能最大限度降低双方诉讼成本,又能够最大程度缓和矛盾,便告知可由银行及被告先行协商,确定初步的调解方案。
银行代理律师积极联系被告进行协商,达成初步一致的调解意向后,原告某银行与被告刘某某约定于7月17日上午一起到法庭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当天,因被告一方张某已到外地生活,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承办法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添加张某微信,线上告知其诉讼程序、举证期、答辩期的相关权利义务,以及双方确定的初步调解方案。在得到被告张某明确同意的回复后,法庭利用多元调解平台进行视频调解。
最终,在法院的沟通协商,银行代理律师积极促调,银行、借款人的配合下,银行同意被告分期偿还借款,双方达成一致还款意见。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从递交诉讼材料到立案,从达成初步调解意见到视频调解、送达调解书,实现一天内高效结案。
楚雄市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庭积极推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抓前端、治未病,建立以人民法庭为重要支点,多层次、多元化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不断扩大解纷“朋友圈”,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着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本文来源:普法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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