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
首页 > 法制频道 > 法律论坛 > 正文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首次随案发出不履行生效

2024-09-19 00:00:00 来源:福建长安网

  为引导、督促当事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创新随案发出《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将拒不履行的风险后果提前告知义务人。

近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判决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送达判决书的同时,承办法官也向案件当事人李某发出《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要求李某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告知逾期不履行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这是和龙林区基层法院首次随案发出的《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

该告知书与判决书一并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本告知书即为执行通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照文书确定的方式和期限履行义务,不及时履行将会承担何种不利法律后果。比如进入执行程序后需承担执行费用,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可能被冻结,拒不履行可能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符合法定情形的,将被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李某在收到《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后表示自己已认真阅读,待付款时间到期后,会主动履行自己的义务。

小小的一份《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是和龙林区基层法院促进立、审、执工作全面衔接的有益探索。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强化立审执衔接配合,通过落实流程监管、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督导问责等措施,完善告知、预警前置机制,发挥敦促、提醒功能,变被动为自动,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让胜诉者的合法权益真正兑现,亲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dfdt/202409/ab7bb9e2cde94eea97f57eabf411e54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闭本页

本文来源:福建长安网作者:佚名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2024-09-14
  • 2024-09-14
  • 网上资料繁多,分类不明确,没有专属的党建资料下载,中国法律论坛网推出资料下载频道,汇集了报告、讲话、年鉴等多重资料下载学习!

    2020-09-12
  • 还在为找寻党建书籍发愁吗?中国法律论坛网为您准备了精品的党建书目,细致分类点击即可去到各大平台购买,方便了您学习和检索时间!

    2020-09-12
  • 中国法律论坛网在经过不断的细化完善后,2.0版本成功上线,该版本中包含了热门的政策文件,党章、党建图库及党建精彩视频和党建资料下载!

    20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