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联动促案结化心结暖
7月4日,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平武县人民检察院两级检察机关联动合力,充分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促使一起历时两年且在当地社会影响较大的工伤认定行政争议案件最终得到实质性化解。
2022年11月,平武县公安局干警姚某,在参加年度综合体能测试中,突然晕厥倒地、心脏骤停,送医院临床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自此至今至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案发后,平武县公安局向平武县人社局申请对姚某工伤认定。县人社局调查后认为姚某受到的事故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不予认定为工伤。阎某(姚某之妻)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一审判决撤销平武县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限期县人社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二审、再审均对一审判决予以维持,平武县人社局不服,于2024年6月19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由于该案涉民生保障和公民生命健康权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平武县人社局监督申请后,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联合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协同办理此案。7月4日上午,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双方在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质疑、监督事项等一一进行了充分阐述,听证员在充分评议后,由检察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疏通当事人心结,为开展实质性化解工作做好铺垫。最终,在检察官和听证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签订了协议。平武县人社局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书面撤回监督申请书。一场长达两年的工伤认定纠纷,至此画上了圆满句号,赢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平武县人民检察院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有效传递了检察温度,彰显了检察担当。
(秦廷婷 赵银熙 文/图)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fzsc/20240709/2889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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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山西长安网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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