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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推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行稳致远

2019-12-23 10:42:00 来源:学习时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刻阐释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首次全面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发展的历史性成就,首次集中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个显著优势,首次深刻阐述了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13个方面的战略性的制度部署。法治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决定》着眼于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原则和重点任务。这既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一以贯之,又是站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度,对法治在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及工作重点的认识升华和实践深化,必将有力推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为“中国之治”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地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作出一系列部署,有力促进了法治建设各环节各领域各层次工作的有序展开,也充分说明了这一重大理论的科学性和生命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求“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列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个显著优势之一,进一步深化了对法治功能和作用的认识。《决定》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强化了法治体系在国家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

  立足把握规律、科学谋划,进一步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格局

  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必须进一步明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格局,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使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通过法定程序统一起来。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更好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立法高质量发展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实现良法善治的重要基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社会各方面总体实现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如何让法律有效运转,形成实施合力,就显得尤为重要。要把加强宪法全面实施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维护宪法权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普法的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法治监督体系的重心是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衔接、协调、统一的法治机制,同时,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实现机制强化群众监督,完善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要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

  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坚持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的最高政治原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所在。要切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通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个关键的制度设计,来实现对未来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保障,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从党内法规的制定、备案、解释、执行等多个方面,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保障性作用。同时,从理论和实践层面理顺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建立健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衔接协调机制,保障两个规范体系内在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成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良性格局。

  突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进一步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任务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重申了法治建设的方向、原则、路径和目标任务等重大问题。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此基础上,提出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这些重点任务,既对标“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总体安排,又系统集成新形势下法治领域破除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推动制度性创新的最新进展和经验成果,明确回答“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一重大政治问题。这些重点任务,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进一步聚焦法治领域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进一步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体现出强烈的问题导向和鲜明的实践特色。

  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会提出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把宪法实施摆在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突出位置。必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基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以良法保障善治。需要注意的是,在立法工作要求方面,《决定》中有一些新的提法,比如“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这一重要立法举措的推出,必将有力推动我国海外利益保护的法律体系的建设,更好地保护海外中国公民和企业合法权益。

  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公平正义,民之所向。要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规范权力运行,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制度、检察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律师制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决定、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法律实施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实施的效果好不好,直接影响着全面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要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坚决排除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预。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刑事责任追究。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会提出的这些举措着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着眼破除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突出问题,着眼法治监督体制机制的创新,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我们相信,这必将有力推动对法律实施的有效监督,保证法律充分有序实施。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校长)

  


本文来源:学习时报作者:付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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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的20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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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订电话:010-51961990  51961991

    2020-10-29
  •   关于组织开展新时代企业党建与新闻宣传工作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理事会员单位,各电力企业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企业党建和新闻宣传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党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国有企业外宣工作座谈会精神,顺应新时代企业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新闻舆论传播事业发展及队伍建设的新趋势、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主动权,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外宣工作,不断开创企业党建思想宣传工作新局面,当代电力党建研究中心与电力党建网将面向全国电力行业企业开展“新时代企业党建与新闻宣传工作”专题培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有关党建(思政、宣传)部门负责人、基层电力企业党委书记和党建专职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主讲专家

      序号

      1、《如何加强新形势下企业党建和新闻宣传工作》

          宋道刚( 原国家电网山东电力设备厂党委书记)

      2、《企业通讯员上稿率高的途径及着力点》

          米宝青  (原中电联《中国电力企业管理》杂志社常务副主编、高级编辑)

      3、《从总书记新闻宣传工作“四力”要求说开去》

          陈伟(山东能源报社社长、总编辑、高级政工师)

      4、《新时代电力企业党建工作创新》

          黄海春 (中组部特聘党建专家、教授、高级政工师)

      5、《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根和魂》

             褚克艰(原中宣部《思想政治研究》杂志社副总编辑)

      6、 《以创新思维强化新时代国企宣传思想使命担当》

               张庆柏  (党校教研室主任)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0年10月29日14:00-18:00

      培训时间:2020年10月30-11月1日

      培训地点:天津津卫大酒店(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6号)

      四、培训认证

      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经综合评定合格,由电力党建网与《企业党建》杂志社共同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及优秀通讯员证书,并直聘为电力党建网和《企业党建》杂志特约撰稿人。

      五、费用及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2),于10月30日前报名;

      (二)培训费每人2800元,会议期间住宿统一安排,食宿费自理;

      (三)本次会议不安排接送机(站)。

      会务组:杨青青  李晓华

      联系电话:010-51961990 519619901

      手机:18310895598

      邮箱:lsgz@powerdj.org.cn

     

    2020-10-13
  •   关于开展电力企业党建成果暨党建研究论文征集评选的通知

      各理事会员单位,各电力企业党组织:

      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电力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发挥党组织在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弘扬全国电力行业中电力企业党建工作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先进典型经验,调动电力企业党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电力党建网和《企业党建》杂志社决定共同开展“全国电力企业党建成果暨党建研究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着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企业党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针对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与党的建设、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指明了前进方向,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强,在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中涌现出一大批企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典型。

      弘扬全国电力行业企业党建先进典型和经验。电力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电力企业党建工作是企业深化改革、健康发展的政治保证,是中国电力事业取得举世瞩目发展成就的思想保障。新时代中国电力工业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与广大电力企业在党建工作中所做出的卓越贡献密不可分。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企业党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发挥电力企业党组织在高质量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弘扬全国电力企业党建先进典型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迎接和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特面向全国电力行业各电力企业征集评选党建工作理论与实践创新成果。

      二、主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电力党建网和《企业党建》杂志社共同举办。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将由电力党建网和《企业党建》杂志社组织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一线工作者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三、征集评选要求

      (一)内容要求

      本次活动面向全国电力行业企业征集优秀企业党建成果暨党建研究论文,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即“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基础保障”、“学习提升”、“党风廉政”、“实践创新”与“思考探索”等。

      (二)形式要求

      1.成果案例要求主旨清晰、资料翔实、鲜活生动;

      2.成果正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并附300-500字摘要,可选配适量图片,并附图片说明;

      3.可以同时提供视频专题片,供网上宣传推广使用。

      (三)标准要求

      1.真实性:成果案例或理论研究要源自党建工作实践经验,禁止弄虚作假;

      2.创新性:成果案例要或理论研究要突出党建工作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模式创新;

      3.典型性:成果案例或理论研究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参考借鉴意义。

      四、征集评选流程

      (一)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由电力党建网具体负责实施。征文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2020年11月20日。

      (二)提交方式

      线上提交:登陆电力党建网点击“在线申报系统”填报。2020年11月20日前申报截止。

      (三)评选与颁奖

      1.电力党建网将依托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组织“首届全国电力企业党建论坛”,出版建党百年主题论文集。

      2.电力党建网与《企业党建》杂志同步公布评选结果及论坛、论文集入选名单。评选结果公布及证书颁发时间暂定于2020年11月下旬;论文集出版发行时间暂定于2021年4月,与“喜迎建党百年大型电力行业党建成果巡礼”同步推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晓冰 王英

      电话:010—51961990 51961991

         手机:18310895598

      邮件:djcg@powerdj.org.cn

    2020-09-27
  • 新增理事:南方电网富川县公司

    2020-09-24
  • 新增理事: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

    2020-09-24
  • 新增理事:国网张掖供电公司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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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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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