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和优点。
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相较以投票为基本形式的选举民主,以商量为主要方式的协商民主能够使人民更多参与到国家公共事务处理、公共政策形成过程中,能够在合法性与合理性两个层面大大提升公共政策质量,从而更好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人民当家作主性质。
选举民主属于代议制性质,换言之,在选举民主中,人民通过代表而非亲自参与公共政策制定。在资本占支配地位的社会中,选民选出的代表更多体现资本的利益,人民在公共政策制定中基本难以发挥作用。近年来西方社会民粹主义的盛行,以及社会中出现的各种抗议行动,就反映了西方国家公共政策更多体现少数人利益、较少体现人民大众利益的事实,并凸显了西方政治在合法性与合理性上面临的危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古今中外的实践都表明,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依法选举、让人民的代表来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毫无疑问,人民对公共事务的协商,是直接参与民主过程最主要的方式。
二
协商民主是公民通过协商参与公共政策形成的制度安排,这一安排使得民主理论实现了合法性转换,即从关注统治权的合法性到关注政策合法性的转换。
政治学中的所谓“合法性”,指的是政治秩序是否和为什么应该获得其成员忠诚或服从的问题;而政治秩序是指国家通过政策、法律和伦理道德对政治主体的政治活动所进行的规范,以及在这种规范下的政治运行状况。良好的政治秩序是社会生活良性运转的重要保证,合法性程度高的政治秩序是社会成员都能够衷心拥护和自觉遵守的秩序。合法性的形式多种多样,而其实质都是人民因拥护而服从。从历史上看,政治合法性关注的重点向来是最高政治主体是否具有正当统治权的问题。在传统社会中,合法性关注的主要是统治者的权力是否来自神授、天命或正统继承。近代以来,代议民主在合法性上关注的主要是领导者的权力是否来自人民的同意,而这种同意的主要形式是选举。然而,代议民主的选举虽然保证了领导者行使权力在形式上具有合法性,但并不能保证其在选举阶段过后制定和实施的政策在实质上具有合法性,即不能保证这些政策真正符合公共利益和人民意愿。尤其在资本占支配地位的社会,这种情况更为常见。原因在于,在这种制度中,选民只是对候选人提出的政策主张做出了“同意”或“不同意”的被动选择,而选民自身并没有主动提出任何实质性政策主张。这不仅使得政策议题被候选人控制在特定狭小范围内,而且还导致选民的偏好表达容易被人操纵和扭曲。这是代议民主把公共政策的决策权完全让渡给选举出来的领导者的自然结果。正因如此,代议民主的合法性非常有限。
协商民主把合法性的关注重点从统治权转移到公共政策上,而这种合法性的表现形式也从公民选举代表转移到民众对政策的审议协商上。这种转换为公民直接参与公共政策过程提供了广阔空间,从而使人民意愿的直接表达有了更多渠道。这不仅能使人民在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得到更好体现和保障,而且能使公共政策更多反映民意,并更具有包容性。这种经过公众参与审议形成的公共政策,容易被广大民众理解,进而得到拥护和遵从。实际上,政治过程就是政治共同体处理公共事务的过程。这个过程有两个重要环节:一是确定谁来处理公共事务;二是如何处理公共事务。前者涉及选择何人为领导者的问题,后者涉及制定什么样政策的问题。选择好的领导者是为了制定好的政策,而衡量领导者好坏的根本标准,也是其制定政策的好坏。和几年一次选举代表替自己作出决策相比,人民直接参与对政策的协商无疑更具有政治上的重要性,也更能体现人民民主的本质。
三
协商民主不仅在政治合法性程度上远高于选举民主,而且在促进政策合理性方面也更具优势。从理论上讲,代议民主中的政策选择都是选民偏好的聚合,撇开这种偏好易被操纵和扭曲不说,即使这些偏好都是选民意愿的真实表达,也仍然存在其合理性无法保障的问题。代议民主理论是以选民的个体理性和对个人利益的追求为前提假设的,这使得选民的偏好可能仅仅注重个人眼前利益或局部利益,满足这些偏好可能会既损害自身长远利益,也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协商民主强调公共理性以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协调,通过公开讨论机制促使参与者为自己的主张提供可普遍接受或基于公共立场的理由,也促使讨论中的各方倾听不同声音,反思或转变自己的偏好。因此,在一个比较理想的协商过程中,人们会逐渐超越个体理性和纯粹私利的考虑,学会用公共理性来思维,并以公共理由为依据为自己的主张辩护,进而达成更具合理性、更符合公共利益的政策共识。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建设现代化国家过程中,从来没有把选举作为唯一的民主形式,历来都重视协商的作用,并形成了深厚的协商传统。经过多年探索,我们除了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以外,还创造了诸如基层协商、电视问政、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协商民主形式。协商民主是比选举民主复杂得多的民主形式,也是人类民主发展进程中的更高形式,它不仅要体现在公共生活不同层面和领域之中,而且由于公共事务本身在范围、类型和性质等方面的众多差异,所以协商的方式一定是多种多样的,协商的制度化建设也一定是非常复杂并难以一蹴而就的。在这个意义上,中国要建成完善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重要的改革需要推进。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和程序化建设,不断提高国家对公共事务的治理能力,充分彰显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本质。
(作者:马德普,系天津师范大学政治文化与政治文明研究院教授、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
本文来源:光明日报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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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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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新时代企业党建与新闻宣传工作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理事会员单位,各电力企业党组织: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企业党建和新闻宣传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党建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国有企业外宣工作座谈会精神,顺应新时代企业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新闻舆论传播事业发展及队伍建设的新趋势、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主动权,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外宣工作,不断开创企业党建思想宣传工作新局面,当代电力党建研究中心与电力党建网将面向全国电力行业企业开展“新时代企业党建与新闻宣传工作”专题培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有关党建(思政、宣传)部门负责人、基层电力企业党委书记和党建专职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主讲专家
序号
1、《如何加强新形势下企业党建和新闻宣传工作》
宋道刚( 原国家电网山东电力设备厂党委书记)
2、《企业通讯员上稿率高的途径及着力点》
米宝青 (原中电联《中国电力企业管理》杂志社常务副主编、高级编辑)
3、《从总书记新闻宣传工作“四力”要求说开去》
陈伟(山东能源报社社长、总编辑、高级政工师)
4、《新时代电力企业党建工作创新》
黄海春 (中组部特聘党建专家、教授、高级政工师)
5、《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根和魂》
褚克艰(原中宣部《思想政治研究》杂志社副总编辑)
6、 《以创新思维强化新时代国企宣传思想使命担当》
张庆柏 (党校教研室主任)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0年10月29日14:00-18:00
培训时间:2020年10月30-11月1日
培训地点:天津津卫大酒店(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6号)
四、培训认证
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经综合评定合格,由电力党建网与《企业党建》杂志社共同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及优秀通讯员证书,并直聘为电力党建网和《企业党建》杂志特约撰稿人。
五、费用及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2),于10月30日前报名;
(二)培训费每人2800元,会议期间住宿统一安排,食宿费自理;
(三)本次会议不安排接送机(站)。
会务组:杨青青 李晓华
联系电话:010-51961990 519619901
手机:18310895598
邮箱:lsgz@powerdj.org.cn
2020-10-13 -
关于开展电力企业党建成果暨党建研究论文征集评选的通知
各理事会员单位,各电力企业党组织:
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电力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发挥党组织在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弘扬全国电力行业中电力企业党建工作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先进典型经验,调动电力企业党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电力党建网和《企业党建》杂志社决定共同开展“全国电力企业党建成果暨党建研究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着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企业党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针对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与党的建设、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指明了前进方向,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强,在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中涌现出一大批企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典型。
弘扬全国电力行业企业党建先进典型和经验。电力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电力企业党建工作是企业深化改革、健康发展的政治保证,是中国电力事业取得举世瞩目发展成就的思想保障。新时代中国电力工业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与广大电力企业在党建工作中所做出的卓越贡献密不可分。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企业党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发挥电力企业党组织在高质量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弘扬全国电力企业党建先进典型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迎接和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特面向全国电力行业各电力企业征集评选党建工作理论与实践创新成果。
二、主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电力党建网和《企业党建》杂志社共同举办。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将由电力党建网和《企业党建》杂志社组织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一线工作者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三、征集评选要求
(一)内容要求
本次活动面向全国电力行业企业征集优秀企业党建成果暨党建研究论文,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即“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基础保障”、“学习提升”、“党风廉政”、“实践创新”与“思考探索”等。
(二)形式要求
1.成果案例要求主旨清晰、资料翔实、鲜活生动;
2.成果正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并附300-500字摘要,可选配适量图片,并附图片说明;
3.可以同时提供视频专题片,供网上宣传推广使用。
(三)标准要求
1.真实性:成果案例或理论研究要源自党建工作实践经验,禁止弄虚作假;
2.创新性:成果案例要或理论研究要突出党建工作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模式创新;
3.典型性:成果案例或理论研究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参考借鉴意义。
四、征集评选流程
(一)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由电力党建网具体负责实施。征文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2020年11月20日。
(二)提交方式
线上提交:登陆电力党建网点击“在线申报系统”填报。2020年11月20日前申报截止。
(三)评选与颁奖
1.电力党建网将依托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组织“首届全国电力企业党建论坛”,出版建党百年主题论文集。
2.电力党建网与《企业党建》杂志同步公布评选结果及论坛、论文集入选名单。评选结果公布及证书颁发时间暂定于2020年11月下旬;论文集出版发行时间暂定于2021年4月,与“喜迎建党百年大型电力行业党建成果巡礼”同步推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晓冰 王英
电话:010—51961990 51961991
手机:18310895598
邮件:djcg@powerdj.org.cn
2020-09-27 -
新增理事:南方电网富川县公司
2020-09-24 -
新增理事: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
2020-09-24 -
新增理事:国网张掖供电公司
2020-09-23 -
网上资料繁多,分类不明确,没有专属的党建资料下载,电力党建网推出资料下载频道,汇集了报告、讲话、年鉴等多重资料下载学习!
2020-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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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2 -
电力党建网在经过不断的细化完善后,2.0版本成功上线,该版本中包含了热门的政策文件,党章、党建图库及党建精彩视频和党建资料下载!
20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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